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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編輯者遭到禁制或不限期封禁,他們通常想知道該怎麼解決問題。有什麼辦法恢復良好的信譽?還是他們將永遠被逐出維基百科?
管理員沒有必須執行這份行為規範提議的義務,但大部分管理員和社群接受這可以作為重審封禁的方法之一。
這很簡單:
道歉不是必要的,但基本的禮貌和有建設性向前邁進的意願是必要的。
這不是一張免獄卡,管理員沒有義務一定要解封你,特別是如果你除了離開維基百科6個月外,並未提供任何為什麼應該解封你的理由時。你仍應該要提供明確的「為什麼你應該被解封」的理由。管理員可能會要求遭到禁制的使用者完成{{第二次機會}}程序,以展現他們根據維基百科方針編輯和改善條目的能力。
行為規範提議適用於在未能解決的情況下,基於社群實行的不限期封禁及禁制,包括正常人、脾氣暴躁者等。它不能適用於極端狀況,且最終由管理社群(根據個別案例基礎)決定被封禁或禁制的編輯是否符合所有條件。一般來說,如果有可能涉及到法律問題,這個提議不能適用。維基媒體基金會做出的禁制,則不具有行為規範提議的資格。
6個月的門檻能夠在特殊情況下調整,如果編輯展現其對於造成封禁的原委有著相當深刻的認識,並列出未來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的可靠提議,在經過仔細考慮後可能會更快回歸。
另一方面,如果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使用者持續顯著擾亂,或繼續進行嚴重的不當行為,那麼管理員可能不願意考慮回歸提案,甚至永遠不考慮。
在依照這份提議請求返回中文維基百科前,建議尋求回歸的封禁用戶應建立相當良好的紀錄,例如為其他維基媒體基金會項目做出顯著且有益的積極貢獻。許多取消禁制的要求被拒絕,是因為禁制使用者簡單地等待6個月,而沒有為其他項目做出任何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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