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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士廉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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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书记 | |
任期 1965年10月-1967年7月 | |
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| |
任期 1977年1月-1979年2月 |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 | |
任期 1979年2月-1980年10月 | |
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省委书记 | |
任期 1980年10月-1983年3月 | |
个人资料 | |
性别 | 男 |
别名 | 霍士道 |
出生 | 1909年4月 大清山西省忻县 |
逝世 | 1996年11月17日 中国北京市 | (87歲)
籍贯 | 山西省忻县 |
国籍 | 中华人民共和国 |
政党 | 中国共产党 |
经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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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士廉(1909年4月—1996年11月17日),曾名霍德甫,男,山西忻县(今属忻州市)人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中共第十一届、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。曾先后担任陕西、宁夏、山西,三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;1979年至1980年间,还曾短暂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;1985年后,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专职委员。
霍士廉出生在山西省忻县(今属忻州市)北堡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。1930年,在忻县中学读书时,参与组织了青年革命团。此后,一直在忻县、太原、北京、西安等地组织青年学生、农民开展“抗日反蒋”运动;后被政府通缉,被迫逃离家乡。之后考入北京宏达学院。1933年9月,他受宏达学院地下党组织派遣,返回山西从事地下工作。1935年遭人举报,西安地下党被破坏,他率领同事进入陕北苏区。1936年进入延安,同年1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1937年2月,担任陕北富县抗日救国会会长、中共富县县委书记。1937年11月,担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秘书长。
1938年,霍士廉被派往山东,在郭洪涛的率领下来到泰安,参加开辟建立抗日根据地工作,以鲁北平原为中心的清河区担任特委书记。他到任后不久,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定,将共产党组织领导的“山东人民抗日救国第五军”,改编为“八路军山东游击第三支队”[1],马耀南任司令员,霍士廉任政治委员,杨国夫任副司令员。马耀南、杨国夫率三支队一部在胶济铁路以北开展平原抗日游击战争。在一次战斗中,马耀南牺牲,杨国夫接任三支队司令员[2]。霍士廉率三支队一部在胶济铁路以南山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,并护卫南北交通要道。10月,省委决定将清河特委所辖胶济铁路以南各县划出,另行成立淄博特委。此后,杨国夫、霍士廉根据徐向前、朱瑞的指示,率三支队集中于胶济铁路以北开展平原游击战争。清河特委建立以后,霍士廉还抓紧恢复和建立、充实或改组各县党的领导机构,加强地方工作[3]。到1939年7月以前,全区党员已增加到900余名。开办了各种训练班,建立、发展了县、区地方武装,普遍组建了抗日自卫团。建立了各级抗日民主政权,逐步形成了清河抗日根据地。
1939年10月,霍土廉离开清河区,调任第一区党委委员、政府工作部部长、统战部长。1940年4月,第一区党委撤销,成立鲁南区党委。第一区党委所辖的一、二、五地委直属山东分局领导,霍士廉到山东分局分管一、二、五地委工作。1940年7月26日,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、山东省工农青妇文化各界成立大会、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的联合大会在青驼寺召开[4]。选举产生了国大代表、省参议员;成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、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、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、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总会。并选举霍士廉为总动委会副主任、各救总会会长[5]。
1940年10月,山东分局决定成立鲁中区党委,霍士廉任书记。鲁中区党委辖一(泰山)、二(沂蒙)、五(滨海)三个地委。不久,又成立了鲁中军区,他兼任军区政委。随后三年,日军采取围困措施,斗争形势空前严峻。1941年11月,日军对沂蒙山区进行大扫荡,并分11路围攻。他作为鲁中区党委书记,坚持沂蒙山区反扫荡,继续在山区中迂回。1942年,他率领当地党政部门开始全区减租减息工作,巩固鲁中根据地力量。1944年1月,调任新成立的沂山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。因为他长期致力沂蒙地区,使得共产党在当地备受爱戴,并为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的孟良崮战役等奠定了当地群众基础[6]。
1948年,霍士廉调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处处长,为中共接管浙江做筹备工作[7]。
1949年至1952年,霍士廉出任浙江省民政厅厅长,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,中共浙江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。1953年4月至1958年4月,兼任浙江大学校长[8]。1952年12月至1955年1月,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;1955年1月至1965年11月,任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;1954年8月至1955年8月,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;1955年8月至1965年11月,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;曾兼任浙江省计划委员会主任、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代主任。1961年2月至1966年6月,兼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。
1965年10月至1967年1月,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兼陕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,以接替因陕西改革受阻、劳累成疾而返回北京的胡耀邦[9]。1965年12月至1966年10月,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。1966年6月,中共陕西省委开始成为文革批斗的对象。1967年1月,在上海一月风暴的鼓舞下,西安造反派夺取中共中央西北局、中共陕西省委的权力[10];霍士廉被迫受到批斗,不过在周恩来的暗中授意下,他被接到北京,免于文革造反派的正面攻击[11]。1970年至1973年,出任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。1973年5月至1977年1月,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(当时设有第一书记)、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。
1977年1月至1979年2月,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、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委会主任[12];曾兼任宁夏军区第一政治委员。在主政宁夏期间,狠抓拨乱反正,并大胆起用杨静仁、胡启立等当时尚未从文革罪名中“解放”出来的干部,使得宁夏局面迅速好转。1978年,他也是积极支持真理标准讨论的一派[13]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他被调往北京,1979年2月至1980年10月,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。
1980年,中共中央决定调霍士廉入住山西。当时霍士廉妻子已身患癌症,家人已经无法承担更多的迁徙,邓小平亲自说服霍士廉,并交代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,并解决山西极左的思潮与派系干扰[14]。1980年10月至1983年3月,霍士廉出任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;1981年2月,兼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。任内迅速平反谢振华冤案、解放基层干部;并在经济上推广联产承包制,使得山西经济彻底抛弃此前的学大寨思路[15]。1985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后上,霍士廉改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;并于1987年中共十三大上连任[16]。
1996年11月17日,霍士廉因病逝世,享年87岁[17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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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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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杨立功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长 1979年2月-1981年3月 |
繼任: 林乎加 |
前任: 康健民 |
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7年1月-1979年2月 |
繼任: 马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|
前任: 沙文汉 |
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1957年12月-1958年1月 |
繼任: 周建人 |
中国共产党职务 | ||
前任: 王谦 |
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書記 1980年10月-1983年3月 |
繼任: 李立功 |
前任: 康健民 |
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書記 1977年1月-1979年2月 |
繼任: 李学智 |
前任: 胡耀邦 |
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書記 1965年10月-1967年7月 |
繼任: 李瑞山 |
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| ||
前任: 王謙 |
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政治委员 1980年10月-1983年3月 |
繼任: 李立功 |
教育職務 | ||
前任: 沙文汉 |
浙江大学校长 1953年-1958年 |
繼任: 周荣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