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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場,或稱商城、購物中心,是現代城市或郊區市鎮中常見的建築物,是結合購物、休閒、文化、娛樂、飲食、展示及資訊等設施於一體的商業設施。與百貨公司相比,雖然也有購物機能,但規模比百貨公司還要大。
購物中心通常樓層不高,單樓的營業面積都很大,不過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城市如東京、香港則有不少垂直式商場,佔地多層(香港的例子有銅鑼灣時代廣場、The ONE、MegaBox、國際廣場、希慎廣場、上水匯等),也常跟車站等共構。店家大部分是獨立一家店來承租,有些還會有室內遊樂場、超市、飲食店等商家區域。
幾乎每一個大型商場,都會有百貨公司或超級市場(少數例外的例子有武漢凱德廣場.武勝[2])。另外也會引入一些主力店(如快時尚品牌、老店、奢侈品名牌)以吸引顧客光顧。這些主力店雖然面積較大,租金也較一般商舖低,但有客源保證,也能吸引其他商舖進駐,亦有利商場融資。
一些商場會設有美食廣場,由商場或美食廣場營運者提供舖位、清潔服務、收銀等,讓食肆營運者可專注製作食物,而不需兼顧其他非核心業務。
一些大型商場也設有電影院、溜冰場、遊樂場等娛樂相關店舖/設施以吸引顧客。
興建商場需要大量的資金,因此不少開發商都會選擇向銀行借貸,如需更多資金,甚至由幾間銀行合組銀團貸款,因此這些債權人會對商場的招租抱有意見,以保障自身權益,及確保開發商能準時還債及繳付利息。部分開發商為減省財政負擔,會在建築期間將部分(例如臨街商舖)或全部商舖發售(如部分萬達廣場會在商場後面規劃一條步行街,將步行街街舖拆售)。在國外亦有將開發項目注入房地產信託基金,以減省利息支出。
商場通常都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日常管理,而租務則由業主負責,但在中國內地也有物業管理公司兼營租務事宜,而在香港,因為《地產代理條例》規定,除業主及其直屬公司外,只有持牌公司才可從事與地產有關工作(包括租務),加上大型發展商都有自己的租務部及物業管理公司,兩者分屬不同公司,部分商場業主也會選擇將商場管理外判,因此租務和物業管理大多由不同公司負責。
在節日期間,商場也會進行宣傳推廣活動。在香港常見的宣傳推廣活動有聖誕新年、農曆新年、復活節、暑假、中秋、萬聖節等,而世界各地的商場也有國慶宣傳推廣活動。另外也會有消費抽獎、禮品換領等活動。有些社區商場也會不時舉辦社區活動。
商場也會根據法例要求、大廈公契、租約條款等進行種種措施(如控煙、處理違規擺放、日常維修、加裝消防設施等)[3]。
商場一般都會購買保險,以保障業主及管理公司權益。
部分營運不善的商場會成為死寂商場。
在不少地區(如中國內地、美國),網上購物已對傳統的商場及百貨公司構成競爭。由於網上商店營運成本較傳統商場為低,網上貨品的售價比商場商店的售價要低,而種類也比傳統商場的多,也可讓顧客足不出戶就能購物,購物也附設送貨服務(雖然不少需額外收費,或由顧客自行承擔運費)。
網上購物的競爭,導致不少商場結業。在美國一千三百間商場中,約有二百間商場因網上購物盛行而結業[4]。
為應付網上購物對商場的威脅,不少商場都會加大體驗式商舖的比例[5]。也有商場開發商以特色建築吸引顧客[6]。另外,也有商場在網站增設網購平台,以和網上購物平台競爭。
在日本,由于政府通过《百货店法》、《大规模零售业店铺法》(大店法)等法律保护小型零售商的利益,大型百货店的规划、建设手续繁琐,同时经营时间、营业面积严格受到法律规制,因此大型商场并没有在日本流行起来:全日本1970年以前只有131家购物中心,1970年代和1980年代分别新增了515和645家,且多位于市中心。1980年代末,《大店法》中为商场运营设置的诸多门槛导致许多外资商场业者难以进入日本,继而被美国基于WTO框架下认定是日本保护本土零售业的“非关税壁垒”,成为日美贸易问题的一部分[7];同时亦有日本学者认为原《大店法》在事实上巩固了已营业商场在市场上的的垄断地位。日本在1990年签订的《日美构造协议中间报告》提出分三步缓和《大店法》为商场业者设置的壁垒,以换取部分其他议题免于《301條款》调查[8]。随着市郊化及泡沫经济破裂导致郊区土地价格低廉等因素影响,郊区地区也开始新建商场。1997年日本正式宣布将废止《大店法》,并新制定《大型店铺选址法》(大店立地法),《大店立地法》于2000年6月生效取代旧法[9]。《大店立地法》废除了旧法中关于对于店铺经营的限制,但在规划层面对新建商场项目的设计标准,如交通阻塞、交通安全、停车、噪音、废弃物、废气排放等环境品质的规范进行了规定[10][11]。
在法國,一般大型商場營業面積約40,000平方公尺。商場最早都是設置在城市的郊區,並附有廣大的停車空間。但近年來市中心也開設更多的商場,像是巴黎的Westfield Forum des Halles或拉德芳斯的Les 4 Temps。
目前法國最大的商場是里昂的La Part-Dieu,營業面積高達159,300 m²,共有347家商店進駐,包括Apple、老佛爺百貨(Galeries Lafayette)、家樂福等大品牌。
國際購物中心協會將美國八種類型的購物中心,依購物中心建築體的型式(Malls)即封閉式與開放式(Open-Air Centers)二類區分為二群購物中心。封閉式建築包括區域型購物中心及超區域購物中心,開放式建築包括鄰里型購物中心,社區型購物中心,生活風格購物中心(Lifestyle Center),主力型購物中心(Power Center),主題/慶典型購物中心(Theme/Festival Center)及清倉特賣購物中心等六類。但是這些分類是概念性的,通常並無法精確區分,大多數的購物中心可能有2種以上特徵或混合多種類型而成[10]:32。
以行業分類包括時裝商場、電腦商場、珠寶手飾商場、手機商場、美食商場、婚嫁商場、嗜好商場、文化商場、家居商場、運動商場、主題商場等。
意指以時裝和生活雜貨專門店為主要承租戶的商場大樓。在日本,「時裝大樓」十分普遍,位於市中心的商業區及JR車站上蓋,主要目標客群為對流行敏感度較高的年輕人,相比價格較百貨公司低,主要包括LUMINE、OIOI、PARCO、表參道TOKYU PLAZA、表參道Hills及六本木新城。香港的例子有旺角中心一期、新城市廣場一期、V City、Citylink、香港工業中心等。中國的例子有東門 UCT。马来西亚的例子则有何清园批发城。
商舖以售賣電腦及周邊產品為主。香港的例子有黃金電腦商場、高登電腦中心、旺角電腦中心、灣仔電腦城、298電腦特區、重建前的國都廣場等。中國的例子有賽格電子市場。台灣的例子有光華數位新天地。马来西亚的例子则有刘蝶广场和槟城光大数码城。
香港的例子有黃埔美食坊、旺角Deli2。中國的例子有幸福匯美食城。
商舖以婚嫁服飾用品和婚禮統籌為主。香港的例子有金都商場、百利商場。
商舖以售賣嗜好產品為主。香港的例子有好旺角商場(集郵)、皆旺商場(玩具)、現時點(玩具)、東方188(電玩動漫)、德發商場(音響)等。中國的例子有東門朗豪坊(電玩動漫)。
商舖以售賣文化產品為主。中國的例子有深圳書城中心城、深圳書城南山城、深圳書城寶安城、武漢漢陽人信匯等。台灣例子有誠品生活松菸店。
商舖以售賣家居用品、傢俬、室內設計為主。香港例子有HomeSquare、黃埔家居庭;中國的例子有深圳星河第三空間;台灣例子有宜家家居、特力家居、台北悅家居。
商舖以售賣運動用品為主。香港例子有WK廣場。
主題商場擁有獨特的統一的主題。它們通常位於市區以迎合遊客。零售面積由80,000至250000平方英尺不等。如泰國曼谷Terminal 21。
以客源分類包括綜合性商場(即客源包括所有年齡階層)、年青人商場、兒童商場、女性商場、男性商場、遊客商場(如名牌折扣商場)、批發商場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