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ype a search term to find related articles by LIMS subject matter experts gathered from the most trusted and dynamic collaboration tools in the laboratory informatics industry.
籃球,又係一種由兩隊參與嘅球類運動,每隊派出5個球員,目的係將波射入對方球籃攞分,而且要阻止對方攞波同攞分。球員可以將波向任何方面傳、投、拍或者運,但係要受到下列規則嘅限制。
籃球比賽嘅形式有好多款,就以而家流行嘅街頭三人籃球為例,係3打3嘅比賽,更加講究個人技術。當今普遍認為最高水平嘅籃球比賽係俗稱NBA嘅美國國家籃球協會。
籃球係由一個加拿大籍嘅美國麻省青年會學院牧師奈斯密夫博士喺1891年發明。由於嗰度有一個又長又凍嘅冬季,極之唔啱打美式足球或者棒球咁嘅室外運動,於是有人就叫奈斯密夫博士發明一種可以喺室內玩嘅運動,奈斯密夫博士唔希望佢發明嘅運動會好似美式足球噉咁易受傷,亦覺得好似足球咁可以透過大力嘅射門增加入球機會並唔係咁好,於是就發明咗籃球,並有13條規則。
籃球喺1904年列入奧運嘅表演項目,而到咗1936年柏林奧運,更成為正式項目。至於女子籃球就要到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先至成為項目之一。
喺籃球入面,球員嘅位置大致上分成以下呢五種:
呢啲分類都係基於戰術嘅調配,籃球規則冇任何定明,因此有時都會出現雙塔(雙中鋒)、三後衛之類嘅情況。基本上,呢啲位置都係同球員嘅身高有關,後衛嘅身形一般都比較高,而較矮嘅球員,一般都係擔任前鋒。
喺一場比賽入面,球證會首先喺中圈入面進行跳波,只要有其中一方嘅跳球球員拍到個波,場波就會開始。球員要用一切合法嘅方法,將個波放入籃。籃球規則講明,球員只可以用手打波,但唔可以用拳打,而蓄意用下肢掂波更加係違例。有波嘅球員必須令到個波郁先可以帶波走,只可以單手拍波,而傳球同埋投籃就可以用雙手。
正規嘅球賽共分做四節,每一節10分鐘(NBA係12分鐘),如果唔可以喺法定時間入面贏波,就會進行加時,每節加時有5分鐘,如果重未分得出勝負,就會再加時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比賽入面,每隊要喺24秒內進攻,如果未能夠喺24秒內將個波投入或者掂到對方球籃,就係違例,對方可以得到控球權。
球員投籃,成功嘅話一般都係2分,如果喺三分區(即係三分線以外)投籃成功嘅話,就會得到3分,而喺罰球情況下成功嘅會有1分。
有時雙方球員會同時爭奪(手掂住)籃球,又或者喺籃球規則中未能判斷控球權誰屬嘅情況下,球證會判雙方球員跳波。以往跳波會喺最近嘅中圈或者罰球圈進行,由2003年開始,國際籃球規則開始採用球權輪替法,以加快比賽節奏。
國際籃球規則入面,犯規係指同對方球員嘅非法身體接觸或者違反運動道德嘅行為,每次被判犯規嘅球員都會記低,每個球員容許有5次個人犯規(NBA係6次),而個人犯規包括以下幾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