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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(粵拼:gwong2 gou3;英文:advertisement),粵文粵語當中又叫做告白,係種一單向溝通嘅宣傳手法,目的係想消費者接收到廣告裏頭嘅信息,或者令睇咗個廣告嘅人留低印象,一般目標係令啲潛在或現有嘅客戶買廣告裏頭嘅貨或服務。「喺一個媒體嗰度擺低廣告」嘅舉動就係落廣告。
廣告可以話係最重要最常用嗰種宣傳手法。喺市場學上,廣告嘅定義係指一啲非個人性嘅單向資訊傳遞方式,目的係想提升消費者買一件產品嘅意慾;「非個人性」意思即係話傳遞嘅資訊係由賣家一嘢傳遞俾所有買家嘅,唔似得上門做銷售噉會有專人一對一同買家講嘢;廣告可以係一幅靜態嘅圖又得、係影片都得,可以出現喺好多唔同地方——廣告可以以電子形式出現喺電視同受歡迎嘅網站嗰度、以實物嘅形式出現喺街或者大型建築物嘅外牆嗰度、或者(廿一世紀少見咗)以印刷嘅形式出現喺雜誌同報紙嗰度... 呀噉[1][2]。
廣告戰係指唔同公司之間鬥用廣告爭客嘅現象,可以用博弈論嘅方法分析。想像兩間同行嘅公司, 同 ,原則上,每間公司都大致上有兩個選擇[註 1]:
報償矩陣如下:
揀合作 | 揀背叛 | |
---|---|---|
揀合作 | ||
揀背叛 |
原則上,大家齊齊唔賣廣告係一個理想嘅情況——設計廣告同賣廣告冚唪唥都係錢同時間,唔賣廣告可以慳返好多資源,;問題係,如果是但一間公司郁手賣廣告,(假設啲廣告能夠有效噉吸引消費者)佢就有得搶走對方啲客,即係話 ;同時如果冇賣開廣告嗰間公司揼錢賣廣告,就可以爭啲客返嚟,即係 ;如是者,,兩間公司明明大家一齊唔賣廣告就可以得益最大化,但係兩間公司唔信任對方,「大家齊齊賣廣告」係一個拿殊均衡點,於是兩間公司就陷入廣告戰,而廣告成本一增加,就會損害兩間公司嘅利益[註 1]。亦都可以睇吓市場結構上有關「一個市場易唔易進入」(易進入表示易出現新嘅競爭者)方面嘅問題。